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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华威民俗文化博物苑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一、藏品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重要的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二、征集藏品入藏程序
1.根据征集范围、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
2.会同省级、市级文物部门鉴定等级、定名。
3.修复保护。
4.登记编目,入帐建档。
5.入库分类放置保管。
三、有藏品征集机构
周口华威民俗文化博物苑由于反映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藏品不够丰富,为不断充实基本陈列《中原文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和《文物认定暂定管理办法》(文化部第46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成立了藏品征集小组,成员有相关单位领导、全苑职工、指定社会人士等组成。
四、有专门负责征集人员
周口华威威民俗文化博物苑
藏品征集负责人
负责人 |
职 务 |
征集方向 |
杜忠义 |
馆长 |
古陶器艺术品 |
杜 超 |
副馆长 |
反映中原地区的农耕历史类 |
杨苗蒲 |
典藏与展示研究部主任 |
反映中华传统工匠精神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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